東海法院妥善調處50多戶農民與棄企逃債開發商購房糾紛案
作者:李健 發布時間:2009-05-08 瀏覽次數:763
2007年春,徐月亮、賈永虎、楊頂軍、王紅艷等50戶農民和當地黨委政府的干部職工與被告上海某某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位于東海縣白塔埠鎮白塔大道兩側的商住樓;原告徐月亮、賈永虎、楊頂軍、王紅艷等50戶農民于2007年2至3月總計付給被告房款2000多萬元。被告于
東海法院對此十分重視,立即會同白塔埠鎮黨委政府安撫疏導有關群眾,并引導有關群眾通過訴訟調解途徑及時解決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或群眾上訪。接著,東海縣人民法院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讓立案庭開通快速訴訟通道,對徐月亮、賈永虎、楊頂軍、王紅艷等50多戶農民訴訟到法院的購房糾紛案件快速立案,并將這批案件分別分到民一庭和白塔埠人民法庭調處。為了防止開發商轉移資產或被其他債權人搶占先機,該院立案庭還根據有關農戶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對有關商品房進行查封。針對開發商不知去向的實際情況,東海法院民一庭和白塔埠人民法庭的法官們想方設法多方打聽開發商及其法律顧問的下落,白塔埠人民法庭的法官們還先后兩次南下浙江慈溪找到開發商的法律顧問,做其思想工作,讓其幫助聯系并協助法院做通公司老板的思想工作,由公司老板委托律師調解有關案件,在講明利害關系、做通原被告雙方思想工作的情況下,開發商同意以預手售房交給原告,并幫助原告辦理房產證等相關手續,從而使一場可能激化或上訪的集團訴訟案件得以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