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424,下關法院公開宣判藍某等5人詐騙一案,五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至四年有期徒刑。這起利用虛假網站實施犯罪的新型網絡詐騙案引起了多方關注,省、市10余家新聞媒體進行了跟蹤采訪報道。

五名被告人分別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農民,年齡最大的30歲,最小的僅20歲。下關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46月間,五名被告人通過阿里旺旺和QQ帳戶向阿里旺旺和QQ用戶發布虛假的中獎信息,同時利用事先在網絡上購買的虛假的阿里巴巴和騰訊網頁設置虛假網站,在網站上留下事先購買并與自己的手機或小靈通號碼捆綁的以“400開頭的電話號碼,誘使對方上當。當對方對中獎信息信以為真,并打電話與藍勝立等人聯系時,被告人遂自稱系阿里巴巴或騰訊網站客服人員,以兌現獎金需要交納手續費、稅款、保證金等名義,要求對方匯款至虛假網站中預留的被告人藍勝立等持有的姓名系他人的銀行卡帳戶中。先后有廣西、江蘇、浙江、江西、黑龍江、內蒙古等地的10名受害人被騙,詐騙金額總計72640元。詐騙所得均被五被告人揮霍。

南京下關法院通過該案審理,提出如下建議:

1.當前,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編造虛假信息誘騙他人的案件具有高發趨勢,公眾應當增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遭受損失。

2.一旦不慎受騙上當的,應當及時報案,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由于這類犯罪涉及的受害人面廣量大,易造成較為嚴重的危害后果和惡劣的社會影響,相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4.由于犯罪分子手段新、技術含量高、隱蔽性強,案件偵查難度大,公眾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應及時舉報,以盡早遏制犯罪,以免更多的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