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賣杜冷丁 被判四年徒刑
作者:黃玉寶 發布時間:2009-03-30 瀏覽次數:907
本網徐州訊:日前,江蘇省睢寧法院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08年3月至7月初,劉某利用其擔任徐州市賈汪區某醫院麻醉助理醫師職務之便,在為需使用鹽酸哌替啶注射液(杜冷丁)的病人開處方時,使用麻醉醫生張某蓋過章的共53份空白處方,仿照張某的簽字采取多開計量私自截留的方式,獲得杜冷丁100余支(100mg/支)。然后將截留的杜冷丁以每支50元的價格多次出售給吸毒者葛某(已判刑),葛某取得杜冷丁后,除自己注射外,還以每支180元的價格,先后三次將其中的9支出售給吸毒者蔣某注射。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麻醉藥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應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幅度內量刑,并處罰金,鑒于被告人劉某認罪態度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