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  近日,居住在南京秦淮區某小區的一對八旬老夫妻,從秦淮法院法官聯絡員手中接過了補償款,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從去年3月至今,老人的女婿將他們居住多年的房屋賣給了別人后,新房主一直要求兩位老人搬走,老人整天過著惶惶不安的日子,連樓也不敢下,生怕自己走出了家門就會無家可歸。如今,老人可以用這筆補償款在外租房,暫時過渡一下了。秦淮法院法官提醒,法律不是萬能的,老年人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靠自己增強法律意識,在涉及到房產等大件時,要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盡快把法律程序走完,不要因為礙于親情,以免因久拖不決引發意外,帶來一連串的訴訟。

家庭換房協議埋隱患

涉案的房子位于秦淮區某小區202室,是王老漢和老伴通過家庭協商,和女婿李某換來的。王老漢的女兒和李某從沒領過結婚證,但他們從1979年就開始共同生活,如今孩子都二十好幾了,和真正的夫妻沒啥兩樣,親朋好友也都認同了他們的夫妻關系。就是這層特殊關系,為日后房子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1999年,李某名下私房拆遷,政府安置了秦淮區某小區202室一小套房屋。同年,王老漢的住處也遇到拆遷。因202室房屋面積較小,李某和王老漢夫妻協商,將王老漢面積較大的拆遷安置房給了女兒和女婿李某,同時約定原屬李某的202室房屋所有權過戶給王老漢的大兒子,并由王老漢和老伴實際居住使用。20023月,老人搬入202室房屋居住,20031月,戶口也遷入該處房屋。因辦理產權證要交錢,而且老人認為都是一家人早點晚點沒關系,所以202室房屋產權過戶事宜一直沒辦理。

女婿偷偷把房子賣給別人

老人沒想到的是,202室房子竟然被女婿以35萬的價格偷偷賣給了張某。去年4月某日,張某手持房產證土地證來到王老漢家中,王老漢和老伴才知道真相。房子的合法證件在別人手里,意味著老夫妻隨時會無家可歸,長期居住在房里的兩位老人對女婿這種無恥的行為氣憤到極點,堅決不同意遷讓,導致張某和他們多次發生沖突,警方110也多次出警調處,但問題也一直沒能很好解決。

王老漢的小女兒得知真相后也非常氣憤,去年421日,她一紙訴狀將丈夫李某和買房人張某告上秦淮法院,認為自己與李某是事實婚姻關系,202室的房屋雖然登記在李某一人名下,但系婚后取得,應屬夫妻共同財產。李某在未經其同意、張某也未盡必要審查義務的情況下,就該房簽訂的買賣協議是無效協議。

老夫妻幾月不敢下樓

秦淮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已盡到必要的審核義務,其主觀上是善意的,應受法律的保護,所以駁回了王老漢女兒的訴訟請求。雖然王老漢女兒在訴訟中敗訴了,但王老漢老夫妻堅決不搬出去,他們生怕一離開屋子,張某就撬開門進去搶占房子,可憐的老夫妻倆每天就拜托居委會幫他們買菜,好幾個月連樓都不敢下。結果,張某雖然勝訴,卻依然無法住進自己購置的房屋中。去年9月,張某作為原告又來到秦淮法院訴訟,要求王老漢和老伴返還非法占有的202室房屋,同時將戶口遷出,并賠償損失6000元。

去年12月,秦淮法院在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作出了判決:張某雖享有爭議房屋的所有權,但王老漢夫妻在此居住多年,又沒有其他住所,責令其遷出有實際困難,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王老漢夫妻雖然暫時可以居住在202室房內,但他們心里還是常常擔驚受怕,生怕房主哪天又要趕他們走,他們通過社區聯系了法官,希望通過調解,讓張某給一定的經濟補償,他們也同意遷出。秦淮法院法官聯絡員周曉聯系了審案的尹春法官,從去年12月底到今年3月份期間,為雙方組織了多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王老漢和老伴將房屋交給了張某,張某出于人道主義精神,給予了兩位老人一定的經濟補償,老人將用這筆錢在外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