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五嚴禁”維護司法廉潔

 

  本報訊 從3月起,到法院打官司的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的同時,還將收到一份有關“五個嚴禁”的規定及處理辦法。一旦發現法官有違規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24小時錄音舉報電話和電子舉報信箱進行舉報。這是記者從223在寧召開的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上獲得的信息。

  據了解,最高法院18公布“五個嚴禁”,即: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按照規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凡違反者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一律調離審判、執行崗位。

  省法院院長公丕祥在會上透露,從3月起,全省法院要把“五個嚴禁”的規定及處理辦法隨同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一并向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發送,自覺接受監督。         (沈崢嶸)

 

200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