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2009年除夕之夜,泗洪法院執行局值班干警接到協助執行員孫某的舉報電話,及時出警,將躲藏八年之久的老賴劉某拘留,后經悉心調解,被執行人劉某與權利人楊某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老信訪戶”楊某表示以后將不再信訪。

2000105, 劉某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隨車人員楊某某死亡。泗洪法院經審理判令劉某賠償楊某某家屬楊某各項損失16442.6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沒有在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案件于2001529進入執行程序。劉某為逃避執行,長期在外打工,8年沒回家一次,執行干警多次查找,始終未發現劉某行蹤,其家中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楊某則以法院 “執行不力”為由多次信訪。

除夕之夜,協助執行員孫某在家貼春聯時看到被執行人劉某拎著行李回家,及時向法院反映情況并主動為執行員帶路。一起長達八年的積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