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在外執行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09-02-04 瀏覽次數:1357
節后上班,記者在南通中院采訪,聽到這樣一個感人的執行故事:除夕該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冒著嚴寒在外執行,令當事人感動不已。
除夕中午,申請執行人某信用社給南通中院執行局承辦法官王建平副局長來電話,發現被執行人沈某回家過年,請求派人前往執行。
除夕,人們已放假,氣溫降到攝氏零下8度,是當地20年來最冷的時日。作為此案承辦人的王建平副局長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執行局局長王成匯報,王成當即說:“既然申請執行人告知被執行人的下落,我們義不容辭。”案情就是命令,沒有車輛,王成局長將警車鑰匙送給王建平,王建平告知與家人團聚的朱曉敏作好出發準備。午飯后,王建平與朱曉敏驅車前往海門被執行人沈某家,發現沈某不在,估計不會走多遠,決定到海門城里的賓館去找。下午3時許,根據分析與有人舉報,確定沈某住在某賓館,王建平與朱曉敏直奔某賓館,因沈某用他人名義登記住宿,一時難以確定在那個房間,請賓館服務員開門,服務員拒絕開門,求助公安派出所,回答:“民事執行案件,不管。”無奈,他們一個樓層一個樓層找,在過道里門外一個房間一個房間聽動靜,因為除夕畢竟住賓館的人極少,當他們聽到1個房間有聲音時,就敲門,不開門,就在門外靜候著。5時許,沈某要吃年夜飯開門了。一出來,就被王建平逮個正著。王建平亮明身份,出示工作證、執行公務證,請沈某配合法院執行。沈某開始態度強硬,王建平在海門法院執行局的協助下,將沈某帶到海門法院。王建平單刀直入說:“案件到了執行階段,你東躲西藏,不依法履行債務。今晚你是要回家過年,還是要進看守所。”沈某想這下完了,年過不成了,與家人不能團聚了,經王建平釋法明理,沈某內心被感化了,當即表示在三處有建筑工地,僅在青海做完的建筑工程款足夠還了,保證在今年7月底前付清。在場的申請執行人某信用社同意了沈某的承諾。做完筆錄,雙方簽了字。當事人臉上都露出了滿意的神色。
此時,已是萬家燈火,鞭炮聲聲。盡管天氣寒冷,但申請執行人心里溫暖如春,被執行人心里也感動不已。王建平法官與朱曉敏心里充滿著寧靜與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