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一顆真心 贏一片真情-鹽城亭湖法院執行法官方新華
作者:李硯 發布時間:2008-12-22 瀏覽次數:2635
方新華何許人也?一起工作了大半年,逐漸了解、也逐漸感受到這位軍人出身,在亭湖法院執行干線上躑躅而行十多年的他那顆如七月驕陽的心,始終如一地明亮、熾熱。他的勇氣、他的智慧、他的毅力感動了所有的案件當事人,也深深地撼動了我們。
1978年從軍營大步而出的方新華帶著軍人特有的堅定和勇氣走進了亭湖法院,一個陌生的環境、一份陌生的工作并沒有使他迷失方向,初來乍到的他內心十分清楚自己業務知識的欠缺,于是他開始利用一切能夠被利用的時間去鉆研業務知識,去研究典型案例,去“偷師”,去“學藝”。長期的學習和不停地實踐,使方新華逐漸由當初的“兩眼一抹黑”成長蛻變為一名經驗豐富,屢次執結難案、陳案的行家里手,真正成為一名優秀成熟的執行法官。
方新華是有硬氣兒的法官,出了名的敢啃“硬骨頭”。別人不愿辦、辦不了的案子他尤其感興趣,套一句關漢卿的話,他就是“蒸不爛、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響當當一粒銅豌豆”,再刁鉆的當事人他都能給抹順兒了。在他曾經執行過的一起債務糾紛案中,被執行人囂張地撂下話:“就是法院也甭想從我這那走一分錢!”暗地里則以簽訂離婚協議的方式轉移財產,來逃避債務、規避法律。甚至想方設法通過方新華的老戰友、老朋友來打破防線“老方,都五十多快退休的人了,何必為了個案子得罪人呢”。申請執行人一度對能否拿到執行款產生懷疑,方新華看著申請人的眼睛,認真的說了一句:“你放心。”在擯棄所有外來影響,多次綜合分析案情后,他大膽提出所涉債務系夫妻婚后的共同債務、離婚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不得對抗第三人的正確觀點,果斷裁定追加被執行人的前妻為共同被執行人,并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最終順利將該案金額執行完畢,如期足量將執行款交付申請執行人手中。
方新華是個思維縝密的人,他喜歡在調查完畢所有關于案件的有效信息,進行周密部署后,再給予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以雷霆一擊。亭湖法院轄區范圍廣、案件多、難度大,案件每年增長率都在20%以上,而辦案人員相對較少。面對挑戰和困難,方新華采取的策略是難事特辦,急事先辦,認真了解和查閱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情況,理清案件線索和工作思路,確定確實可行的執行方案。一個案子到手,第一件事就是“摸底”,深入被執行人周圍了解此人的經歷、社會關系、經濟狀況等情況,同時逐步接觸被執行人,了解他的性格特點、心理狀態,尋找可供執行的蛛絲馬跡,然后針對不同的被執行人制訂出不同的計劃。在被執行人王某欠朱某借款糾紛一案中,當方新華與王某接觸時,王某托詞說家庭經濟困難,自己身體不好而拒絕履行義務。而當方新華不動聲色地將其有履行能力的證據一一擺到他面前時,王某頭上不由自主地滴下冷汗:“沒想到方法官調查得這么細致,我所有的資產都被你們摸得一清二楚,我輸得心服口服!”于是,他當下便寫了檢查,并交納了3萬元執行款。
方新華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在他認為法院的執行工作其實也是一門藝術,不能僅僅按照法律文書,就案辦案,在執行案件時,有司法為民的責任心固然重要,但掌握執行藝術也很重要。執行藝術很是豐富多彩,有剛性的、有柔性的,而他獨獨偏愛剛柔并濟、雙管齊下。在對濱海某建筑公司執行一案中便可見一般,在這個案件中方新華首先采取了查封財務室、公告懸賞、暫停招投標資格等一系列強硬的執行措施,形成高壓態勢,給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造成心理上的壓力,迫使被執行人主動至法院要求協調解決。接著轉而采取懷柔政策,釋明法律原理和法律關系,提出最優解決方案,約齊雙方當事人和平磋商,最終被執行了自覺分期償還了所欠款項。
被國家主席親自批示授予“軍轉干部的優秀代表”榮譽稱號的林強曾說:“軍人轉業,是轉移戰場。崗位變,軍人的本色不能變;工作變,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不能變;身份變,共產黨員的責任不能變。”對此,方新華深以為然。我也深信,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方新華??他都是這句話最不遺余力地踐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