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近日,贛榆縣法院依法執行了一起中國人民解放軍濟南軍區某部隊與仲某承包合同糾紛案件。

2006年,贛榆縣羅陽鎮的仲某承包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濟南軍區某部隊管轄的位于江蘇省贛榆養殖場東片南6號的44畝魚塘,雙方簽訂了《魚塘承包合同》,且一直按合同內容履行。但從2007年起,仲某以當地修路、修渠給魚塘養殖帶來不便為由拒絕繼續支付承包費。在仲某的影響下,其他承包戶對承包費也拖延支付,這不僅給該部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也影響了該部隊對于該轄區資產的管理,于是部隊向贛榆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仲某支付承包費。經過兩級法院的審理和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仲某承包該魚塘至20091231,并支付2007年、2008年拖欠的承包費及2009年承包費共計43560元。調解協議生效后,仲某卻拒絕履行義務。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領導十分重視,專門指派經驗豐富的法官辦理此案,并多次了解案件進展情況作出指示。執行法官多次找到被執行人仲某談話,對其進行法律教育和疏導,釋法明理,同時通過仲某親屬做其思想工作。

在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下,仲某終于表示愿意支付承包費,并想方設法克服經營困難,于113將最后一批承包費交到了法院。

多年的承包合同糾紛得到妥善解決,該部隊負責同志來到贛榆法院,對贛榆法院執行法官依法執行、維護部隊合法權益的精神和負責態度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