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戀愛是美好的,可因愛生恨的事也時常發生。高郵一男子竟因戀愛不成企圖與對方同歸于盡。近日,高郵法院審結了這起故意傷人案。

20082月份,被告人王某某經人介紹與被害人張某談戀愛,后被害人張某提出分手。被告人王某某多次要求和好未果,遂于20087月下旬產生殺死被害人張某后自殺的念頭。200891臨晨030分許,被告人王某某爬窗翻墻進入被害人張某家中,在廚房找到菜刀,用菜刀將煤氣鋼瓶與煤氣灶之間的塑料管撇開,后將煤氣鋼瓶搬至被害人張某臥室的窗戶外。當時張某及其母親在該臥室內睡覺,被告人王某某將煤氣鋼瓶塑料管從窗戶伸入房間內,采用打開煤氣鋼瓶閥門向該臥室內釋放煤氣的手段,欲致被害人中毒死亡,后被害人張某、林扣粉發現而未得逞。該案因愛生恨,法律意識淡薄,導致社會矛盾激化,王某某在女朋友提出分手后,不能正確處理二者關系,從而走上犯罪道路,在當地引起較大反響。

高郵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