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蟥眼藥水”栽倒六個人
作者:顧鳳濤 梅勇 車霞 發布時間:2008-11-24 瀏覽次數:999
被告人王國權、涂發斌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各處罰金人民幣510000元;被告人王金倫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70000元;被告人劉文湯、王光明犯銷售假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各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被告人王炎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審理查明,2007年3月份,被告人王國權、涂發斌共謀生產“螞蟥眼藥水”牟利,學習生產假藥的配方后,偽造了相關證件和“螞蟥”商標以及23枚印章。兩被告人先后在廣西柳州等地非法生產并銷售假藥1179.875件,銷售金額1016442.5元,違法所得343584元。
被告人王金倫明知涂發斌等人生產的“螞蟥眼藥水”是假藥,仍以每件840元的價格購得假藥359件,并以每件平均940元的價格銷售,銷售金額337460元,違法所得35900元。
被告人劉文湯、王光明明知被告人王金倫銷售的“螞蟥眼藥水”是假藥,仍共同向王金倫購買假藥7件,在海安縣、東臺市等地銷售,每人銷售金額4266.5元、違法所得2621元。其余1581盒被查扣。
被告人王炎明知被告人涂發斌生產的“螞蟥眼藥水”是假藥,仍以每件880元的價格購買3件假藥,并以每件1080元的價格銷售,貨物在發貨途中被查扣。
經鹽城藥品檢驗所鑒定:“螞蟥眼藥水”系未經批準生產的假藥,該產品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法院審理認為,六名被告人為獲取非法利益,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未經批準許可,組織生產以假充真的眼藥水,并進行銷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分別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假藥罪,依法應刑罰處罰,為維護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保護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打擊刑事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