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外執行員”-王冰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08-11-18 瀏覽次數:3048
他是個法警,借調到執行局3年了。3年里,無論領導和同事找他,他總是有求必應。局里出去執行任務,他開車;執行員出去辦案,他多數時間既開車,又當書記員;遇到緊急情況,他毫不猶豫地沖在前。法官們贊揚他是個好助手,當事人敬佩他是個維護法律威嚴的好警察。他就是南通中院法警支隊法警王冰,大家稱他“編外執行員”。
遠的不說,就說今年以來的幾件事吧。8月下旬,廣東熱浪灼人。執行局承辦法官接到一樁多被告的訴保案件,分別位于廣州、佛山、順德、肇慶、深圳等8個地方。王冰隨唐明渠、錢泊霖等3位法官一起前往。4人分成兩組,王冰和承辦法官一組,主要任務跑銀行,有的銀行在市區還好找,有的銀行在鄉下,這對人地生疏的王冰他們來說可就難找了。他與法官們一道背著行旅,拿著法律文書,承擔書記員的工作,跑了這家銀行,又跑那家銀行,中午為了趕路,啃塊面包充饑。在佛山、順德凍完銀行帳號,已經天黑了。為了不耽擱第二天在肇慶的保全,他和法官們汗流浹背直奔長途車站,乘坐一輛破舊的大巴車,一路顛簸著,晚上9點多鐘才到。此時,勞累、饑渴一齊襲來,衣褲沾在身上,腰腿酸軟,疲憊不堪。本來2個星期的任務,王冰和法官們僅用了4天就完成了。
前不久,法官錢泊霖有個案子,要到江蘇宜興、常州、浙江寧波、德清、武義等地保全,沒人開車,王冰自告奮勇地充當書記員和駕駛員。此案都是請求第三人協助的,第三人廠大多數在鄉下,有的在偏僻的鄉村,十分難找,有的即使找到了,第三人不愿配合,還得做工作。一天中午12點30分,王冰開車與錢法官一起尋到宜興市丁蜀鎮的一家工廠,進去請求第三人協助。一條狗竄出來直向他們撲去,幸好廠里工人看到,才免遭此禍。他們餓著肚子做老板工作,終于使老板依法協助。那幾天,他每天幾乎要開10個來小時車,一停下來,盡管兩手不停地敲背,但沒叫一聲苦。
關鍵時刻總能見到他的身影。在執行案件現場,常常遇到暴力抗法,這時王冰作為一名法警,他不顧個人安危,義不容辭地沖在前,表現出凜然正氣。今年10月中旬的一天,王冰隨執行局領導和同志們在浙江某地一家公司執行一起案件。下午2時多,他和幾名法官在公司庫房內查封取證時,遭到廠里不明真相的工人的圍攻。五六個人上前要搶奪他手中的攝像機,為了保護證據,王冰臨危不懼,義正詞嚴,與其他法官一起制止平息了事端。申請執行人事后知道后來到南通中院執行局,感動地說:“像王冰這樣的好警官,真讓人敬佩!”
王冰每做一件事,看起來很平凡,但平凡之中顯現出他偉大的人格和品行。領導和同志們對他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南通中院黨組曾給他榮記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