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的源泉-蘇州金閶區法院加強人大聯絡工作紀實
作者:蘇州市金閶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1-10 瀏覽次數:3173
近日,江蘇省蘇州金閶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計劃生育行政征收案,與以往不同的是,被告席上出庭應訴的不僅是被告單位委托的訴訟代理人,而且還有該單位的行政首長張迎春局長。據了解,金閶法院力促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得到了區人大的有力支持,12名人大代表同時還旁聽了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這是金閶法院大力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積極爭取人大監督與支持的一個縮影。
主動出擊:保證聯絡工作經常化
“人大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先進性,讓他們參與法院審判活動,有利于加強人大和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監督,有利于密切黨和群眾的聯系”,金閶法院院長姜玲如是說。
為使法院與人大工作保持有序聯系,金閶法院堅持把人大聯絡工作當成大事來抓,并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意見》,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積極開展與代表的溝通聯絡工作。“走出去”就是主動上門走訪人大代表,征求其對法院工作的建議與意見。“請進來”就是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到法院視察工作,旁聽案件審理以及聘請人大代表擔任執法監督員等,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法院具體確定了選擇案件、通知代表、組織旁聽、代表評議、集體座談等程序,并精心設計了包括法官儀表端莊、語言文明等方面的內容評議表。對代表們提出的意見,金閶法院制定了增加業務學習時間等整改措施,層層部署落實。
幾年來,金閶法院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接受人大代表監督活動,進一步提高法院對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使得人大的監督不再是法律意義上的機械監督,接近了人大代表與法院干警之間的距離,為人大對法院的支持與理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增進理解:決定聯絡工作良性化
‘一把手’參與庭審,首先會讓原告在心理上得到平衡,有利于案件的解決,同時也有利于行政機關加強‘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的行政法治理念”,金閶區人大副主任周華民對于法院力促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
通過多種行之有效的代表聯絡活動,使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有了全面、直觀的認識和感受。代表們對在當前社會矛盾日趨司法化的大背景下,法院所面臨的困難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代表們在視察法院工作后認識到當前行政審判工作面臨的內外司法環境不佳,少數行政機關、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審判認識不到位等問題,對于行政案件審理更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產生“執行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法規不健全,又有社會信用機制缺失、商業風險、行政干預等諸多方面,破解執行難,黨政機關首先要堅決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國務院新頒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出臺后,訴訟費的全面下調及部分取消,以及執行費用由法院墊付的規定不僅導致法院預算外收入絕對數量的大幅下降,加劇了辦案經費的緊張狀況。
不少代表多次在不同場合,以親身感受主動宣傳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工作舉措,認為法院工作近年來呈現出服務大局的堅定性、司法為民的主動性和隊伍建設的實效性等特點,對于法院工作面臨的困難,一定會最大程度地予以支持和保障。
贏得支持:促進聯絡工作高效化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面臨困難和阻力時,人大和常委會都會伸出援助之手,采取種種方法鼎立支持,成為破解‘執行難’的堅強后盾”,金閶法院執行庭庭長孫華在人大協調了一起搬遷案后深有感觸。
淮陽路70號居民吳大娘一家,因房屋拆遷對法院判決不服,拖延動遷,將被強制搬遷。盡管執行法官奔波了數十次,耐心細致地做思想工作,
但仍然無濟于事。吳大娘一家情緒激動,準備上訪。針對這一情況,金閶區人大有關人員了解案情后,立即與拆遷辦及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同時對吳大娘進行耐心說服教育,勸解吳大娘服從法院判決。在金閶區人大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拆遷方從緩解實際困難出發,不但同意吳大娘家三天后搬出,并按政策規定落實了補償款。該起案件就此順利執結。
對來人大上訪的執行案件,改變以往僅向法院發出督辦函,限期要結果的做法,而是協助法院做好信訪人的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的情緒,減輕法院的工作壓力。今年年初,人大領導在視察法院工作時作出三點承諾:不以個人名義向法院領導和承辦法官打招呼,干擾法院正常辦案;不借自己特殊的身份向法院施加壓力和影響,片面維護一方當事人的利益;不以人大行使監督權為由,干擾案件審理結果。在今年的區人代會上,一些人大代表還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為法院的硬件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監督就是支持。姜玲院長用一句話道出了人民法院加強與人大聯絡工作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