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邳州法院,人民陪審員令人刮目相看。他們不僅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還在調解工作中大顯身手。他們不僅為深化和發展“邳州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據悉,該院約有三分之一的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和審判,其中,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的案件調解成功率達100%

 

該院選任的67名人民陪審員來自社會各界。有黨政干部、高校教師、企業經營者、普通職工,還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一定的代表性。為了讓他們在調解工作中發揮應有作用,該院采取了許多措施,如:嘗試在庭前階段由人民陪審員獨立主持調解,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再由法官對調解協議的內容進行核實和確認;遇到案情較復雜、需多次調解的糾紛,盡量安排已離退休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保證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調解;調解專業性較強的糾紛,如醫療事故、金融期貨、房地產等糾紛,安排具備相關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以彌補法官某些專業知識的不足,做到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優勢互補。

 

近日,一起繼承糾紛由該院人民陪審員與辦案法官成功調解。村民王某與前妻離婚后,前妻病逝,王某便替年幼的兒子打起了一場繼承官司,被告李老漢曾是王某的岳父。雙方雖然都表示愿意接受調解,但在接受調解時雙方對如何繼承死者遺產問題各持己見,而且誰也不肯讓步。雖然調解難度大,但人民陪審員和法官見縫插針,始終耐心做雙方的調解工作。法官的調解側重于事實與法律,人民陪審員的調解則側重于情與理,人民陪審員與法官的配合非常默契。經過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的共同努力,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了調解協議。

 

據了解,在調解工作中,該院人民陪審員配合法官做了大量工作。他們以特有的“平民化”調解方法調解糾紛,容易拉近與當事人的距離,社會效果較好。在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后,該院案件調解率比過去提高了七個百分點,當事人服判息訴率明顯上升,上訴發回重審和改判率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