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戀美劇,尤其說迷戀美劇,還不如說迷戀一種類型的辦案手法——先進的破案手段、福爾摩斯一般的腦袋、當然還有令人神迷的性感女郎。Anyway,這些都是后話,真正吸引我的,是對法律制度問題的探索——在中國特色模式下的法律體系建設與西方自由模式下的貌似先進的法律體系的沖突。

 

我深知,這個議題有些深奧,但是對于一片描寫內心建設的讀書筆記來說,“發現問題”是一件極其美妙的事情?!?ldquo;三個至上”:尋找中國特色的司法體制改革之路》大致是一本極度冷門偏僻的法律書籍,本書通過對中國司法制度的研究分析闡明中國法官的作用及當前中國法律和政治制度下的司法獨立程度。意在為中國司法體制改革的政策討論收集佐證,從而提出改革意見,以便促進中國的司法獨立。作者徐振博,1982年生,北京人,200510月一20102月就讀于西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West London)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F任全英華人華僑中國統一促進會研究所研究員。小伙子年紀雖小,卻已經開始試圖探討當代制度下的司法體系。這與我那寬闊的內心不謀而合。

 

伴隨著30年的重大經濟改革,中國大眾的思想文化也自然地隨之發生了變化。其中一項飛躍性的文化變遷似乎就是中國政府和人民已經開始意識到法治的重要性,并且逐步將法治理念納入自身的文化內。也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歷史上的經驗與教訓是讓中國人民意識到法治的重要性之一。共和國的歷史曾有過輝煌的時期,但是也有過蒙羞的年代;曾經有過巨大的成功,但也有過慘痛的教訓。這些經歷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歷史上都曾經發生過。

 

來自這本書的調研,沒有著重分析與司法腐敗和誤判案件相關聯的問題;而是側重于如何構建一個倡導公平正義而又擁有較高獨立審判精神的司法體制。對于偶然發生的腐敗事件提出批評,并不能從根源上杜絕該司法實踐中所存在的諸多問題。司法改革不應該等同于打擊腐敗。司法改革的宗旨應該是確保法律本身為司法提供一個必要的全局性監督。這就要求法官們在每一個具體個案上適用法律時,可以將判決理由清晰地解釋給涉案當事人。這就需要那些可以供法官們選擇適用的法律被制定的明確無誤、不自相矛盾。

 

雖然沒有“自由心證”,雖然沒有“判例法”的引導,到廣泛的法律模式下,必須成長起來的,還有適用法律的崇高心態,以及深刻的思想。順道一提的是儒家學說奉行“君子之治”,使得法治觀念從未真正確立起來。這并不矛盾,“君子之治”不就是所謂的“人治”嗎?這根法治始終掛不上邊了。

 

回想1949101日,當毛澤東主席以及那些開過元勛們在天安門城樓上宣告新中國的誕生時,他們宣告的不是奉行儒家思想的中國,不是實行美國制度的中國,也不是照搬蘇聯模式的蘇維埃中國,而是屬于中國人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歷經四代領導人,正在為中國實現更大程度的現代化,經濟繁榮和法治現代化而努力。此刻,也正值換屆選舉的關鍵時刻,但重要的是我們深信,只要穩定的社會得到維持,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這一目標就一定會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