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院的好法官,是你們幫助了我,為我提供司法救助,現在經濟糾紛解決了,是你們維護了我的權益……”近日,淮安市淮安區法院門口,當事人蘆某將錦旗遞到該院執行局法官手中時,激動地說道。錦旗上,“急百姓所急,心系大眾;想人民所想,甘做公仆”幾個大字躍然眼前,錦旗紅紅、沉甸在手。

 

20119月,高某向蘆某借款14萬元用于做生意,借款期限到期后蘆某多次索要借款未果。20133月,蘆某向淮安區法院提起訴訟,且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后高某仍未履行義務,蘆某向該院執行局申請執行,案件被分到呂海宏法官手中。經過呂法官調查,高某在收到判決書后,舉家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此時,申請執行人蘆某被醫院診斷為患有癌癥病,急需醫療費用。呂法官得知情況后,一邊為蘆某申請司法救助,一邊繼續尋找被執行人高某下落。114日中午,執行“110”接到舉報,高某從外地回到老家,因正值午飯期間,高某在飯桌上被呂法官等帶到法院。呂法官介紹了蘆某的情況,希望高某想辦法盡快歸還欠款,經過做工作,高某表示理解,自己將把一處房產變買,所得房款用于償還蘆某欠款,就此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調解結束以后,蘆某從書記員處了解到,呂法官因身體不適,中午的時候,剛到診所準備掛水,接到舉報后第一時間就趕到了法院。當蘆某向呂法官致謝時,呂法官說“我的困難是小事情,為你討回欠款,籌集醫藥費才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