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法院積極做好新形勢下農村贍養糾紛案件審理工作
作者:蘇曉昕 發布時間:2013-11-26 瀏覽次數:657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增加、農村土地流轉活躍等新情況的出現,儀征法院近兩年受理的農村贍養案件數量不斷上升,為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穩定,儀征法院基層法庭多舉措審理好農村贍養案件。
巡回審判,發揮判決引導作用。隨著農村經濟發展的活躍,當事人法律意識的增強,調解不再是解決農村贍養糾紛的首選方式。基層法庭立案受理贍養案件前,先詢問當事人是否經過基層組織的調解,如已經過調解,則直接立案受理,如調解不成及時判決,注重判決書說理和判后釋明,同時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在村委會協助下組織庭審,透明公開的對話起到良好的疏導、示范作用。
事實調查,緩和矛盾糾紛。隨著農村經濟的活躍以及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使得老年人贍養向個人與社會共同負擔的方向發展。子女抗辯老人享有基礎養老金及土地出租、流轉租金及國家種田補貼等收入,因此在現階段贍養案件的審理中注重調查,向養老保險管理處、民政局、村委會做核實,查明老年人收入狀況,緩和雙方矛盾。
積極引導,合理訴求予以支持。審理中發現,現階段農村多子女贍養是贍養糾紛案件的常態,子女之間的矛盾導致贍養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針對這種類型案件,根據個案的情形積極引導老年人選擇合理訴求,避免矛盾的加深。
注重審判與執行對接。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活躍,農村老人要求贍養的方式不再是傳統的實物給付,給付生活費、護理費、死亡后殯葬費的負擔以及一些滿足老年人精神生活需要的贍養訴求也不斷涌現。具體案件的判決結果注重與執行的對接,防止判決項目日后難以執行,削弱判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