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豐縣法院搭建多個社會管理服務新平臺,豐富社會管理服務新舉措,不斷深化“庭所共建”活動,該院先后在3個法庭建立“兩所一庭”矛盾糾紛聯調中心,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聯調中心成立后,每周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派一名工作人員駐聯調中心辦公,接受群眾法律咨詢,提供調解服務;每月對受理糾紛進行“會診”,對疑難矛盾糾紛制定化解方案,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每季進行一次總結,完善工作機制和運作模式,對于調解成功的糾紛,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法庭審核后進行司法確認,確保調解協議的履行強制力。三單位將以聯調中心的名義定期深入社區、村委、企業進行法制宣傳,以“巡診”方式解答法律咨詢;法庭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根據案件審理的需要,依托聯調中開展訴前委托調解、協助調解、邀請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