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四查一訪”夯實審務督查工作
作者:唐瑞典 發布時間:2013-11-21 瀏覽次數:622
查案件卷宗。該院督查人員和院審管辦人員一起把好案件質量關,從案件卷宗入手,查找辦案過程中不足之處,對卷宗裝訂是否合格、內容是否齊全、校對是否正確都作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查庭審“三同步”。該院要求所有庭審必須做到同步錄像、同步錄音、同步記錄,要求工作人員在庭審過程必須做到著裝規范、程序規范、行為規范。
查財務收支。該院督查人員定期對訴訟費收繳情況進行督查,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對多收少收行為進行通報,對院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定期審計,并且在一定的范圍內公開。
查廉政節點。該院將立、審、執等部門辦案過程分為二十四個廉政節點,定期督查督辦,對久拖不辦的行為進行提示,對辦案效率不高的人員進行提醒談話,有效地促進了該院辦案效率和效果。
開展審務大回訪。該院出臺了《宿豫區人民法院審務回訪活動實施意見》,活動分為“動員、回訪、分析總結、整改落實”四個階段進行。回訪過程中填寫《案件回訪調查表》,回訪結束后形成書面報告,匯總至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統一梳理、全面剖析,并要求相關部門制定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對于回訪中發現的廉政問題,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記入干警廉政檔案。今年以來,共回訪案件158件,回訪當事人392人次,未發現干警存在違法違規辦案行為,當事人滿意度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