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豐縣法院通過代表評議、法信訪化解、基層共建三個渠道等形式,傾聽民意訴求,主動排查疏導社會矛盾。形成了審判工作與群眾互動的良好局面。

 

暢通代表評議渠道。邀請轄區內兩會代表考察法院,觀摩庭審,增進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召開兩會代表座談會,邀請代表全程參與法院民主評議工作;充分發揮兩會代表社會工作優勢和影響力,邀請代表協助參與糾紛調處,努力實現“案結事了”目標。

 

暢通信訪化解渠道。推進院領導信訪接待日工作,實行“領導包案”、“條線會辦”機制,全程督辦涉訴信訪案件;加強與信訪部門溝通協作,發揮調解工作室作用,設置調解專員,加強訴前調。

 

暢通基層共建渠道。實行“一村一委一法官”制度,掌握民間糾紛新動態,促進社區居民自治制度法治化;推進“法官聯企”機制,開展“庭所共建”工程,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合作關系,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信息互通、執法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