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行政審判練就“協調真功夫”
作者:卜巧瑩 孫亞峰 發布時間:2013-11-20 瀏覽次數:602
今年以來淮陰法院審結的55件行政訴訟案件中,通過協調原告撤訴的有40件,撤訴率達72.7%。在案件審理的每個階段,法官們探索、創新行政案件協調處理新機制。協調不再是“和稀泥”,協調已經成為練就本領的“真功夫”。
將全程協調放在“功夫起式”。庭前,認真研究案情、準確判斷爭議焦點,引導當事人正確對待權力、對待訴訟,增強相對人和行政機關的相互了解,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心理對抗;庭中,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釋明、思想疏導等工作,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確有錯誤或嚴重瑕疵的,通過協調、建議等方式,促使其主動糾正錯誤的行政行為。
將利益平衡作為“破敵之招”。在行政訴訟協調的過程中,堅持依法協調,注重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在審理過程中,重點做好兩類案件的協調工作:一是行民交叉案件。此類案件當事人往往以行政訴訟促進民事爭議的解決,行政庭結合相關民事法律規定,努力促成行民糾紛的一并解決。二是要求履行職責案件。此類案件很多情況下是由于當事人申請材料的提供不符要求或是與行政機關的理解不一致,行政庭在審理時積極引導當事人按照程序辦理,根據不同情形進行協調。
將咨詢答疑作為“漸進之法”。對行政機關提出的相關法律咨詢,及時提出參考意見、提供相關資料,幫助行政機關解決行政執法難題;案件處理完畢后,對行政機關及相對人的疑惑及不明之處,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宣傳和解釋工作,指導行政機關完善相關制度,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
將司法建議當做“點金之筆”。今年以來,該院就行政審判中發現的問題已發送司法建議32篇,得到回復30篇。對缺少事實或法律依據的具體行政行為,不簡單地作出撤銷或變更的判決,而是建議行政機關自行糾正或提出協調方案,再動員原告撤訴,注重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