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湖法院與團縣委、關工委聯合舉行青少年管護教育基地簽約、授牌儀式,分別向金湖職業中學、立宇金屬結構制造有限公司頒發“青少年管護教育基地”牌匾。

 

為全面貫徹落實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實現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護和特殊保護,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金湖法院與團縣委、關工委聯合出臺了《未成年人管護教育基地建設和管理辦法》,就管護教育基地的入駐對象、運作模式、基地職責、幫護措施等作了明確規定。

 

金湖法院刑庭庭長、兼少年庭庭長閔俊芳認為,建立青少年管護教育基地,通過對涉罪青少年的家庭情況、一貫表現、幫教條件、再犯可能性等方面進行評估,把一些無前科且犯罪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沒有逮捕必要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采取非監禁化的強制措施,安置到管護教育基地來進行特殊保護,更有利于后續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儀式上,立宇金屬結構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建華表示,將積極配合法院開展好涉罪未成年人的管護教育工作,為他們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臺,使他們告別昨天,重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