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法院法官傾心執行受贊譽
作者:高慧君 發布時間:2013-11-18 瀏覽次數:521
近日,泰州市竇某專程來到了揚中法院執行局,將一面載有“公平公正,陽光執法”的錦旗送到了執行局法官高慧君手中,以表達對高法官維護其權益的感激之情。
11月7日上午剛上班,一名男子就行色匆匆來到揚中法院執行局,希望高法官盡快替他執行80000元案款。經過一番溝通,高法官初步了解了案情。原來這名男子姓竇,泰州人,與被執行人盧某因股權轉讓糾紛訴至我院。因盧某未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現申請執行。交談中,竇某顯得焦急不安,原來他生病住院的女兒急需這筆錢動手術。經竇某提供線索,盧某數日前曾將一筆80000元案款交至丹徒區人民法院,高法官立即帶領書記員驅車趕往丹徒區法院。在確認了上述80000元系他案案款,與此案無關聯的情況下,高法官只得無功而返。此時,時針已指向12點。
第二天一早,高法官又帶領書記員來到被執行人盧某住所地新壩。因申請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詳細的財產線索,高法官只能帶領書記員對銀行“一一排查”,最后終于查到被執行人盧某在新壩農行有開戶并有8萬余元存款。很快,高法官將這筆錢扣劃到了該院執行局賬戶內。在簽收退款通知書時,申請執行人竇某對高法官高效執行,不辭辛苦的工作態度連連表示感謝。“真的要感謝高法官,她真的幫了我大忙,我們一家人都感激她”申請執行人竇某如是說。
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是每一位執行法官的份內工作,當事人對其工作的肯定就是對執行法官最大的鼓勵與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