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代表公司87名員工感謝你們,感謝法官主動幫我們解決拖欠的工資!”近日,某材料公司職工代表來到蘇州中院,送上一面寫著“公正高效 保障民生”的錦旗。

  今年7月,蘇州中院執行局受理一起擔保追償權糾紛案件。“案情并不復雜,就是一起常見的小額貸款公司代償后要求兌現追償權的執行案件。”在詳細查閱本案的相關材料后,執行法官鎖文舉對案件的來龍去脈了然于胸。

  2012年4月,經某材料公司申請,某小額貸款公司為材料公司在銀行最高額度為1100萬的流動資金借款提供保證擔保。同時,材料公司則以名下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為抵押向小貸公司提供反擔保。合同簽訂后,銀行共向材料公司發放了800余萬元的借款,期限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經銀行多次催告,材料公司仍未能歸還,小貸公司只好代為履行還款義務。今年5月下旬,小貸公司將材料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歸還代償款。但因材料公司資金短缺無履行能力,小貸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名下房地產。

  案件執行過程中,鎖文舉了解到,除了小貸公司的800萬元代償款,材料公司還拖欠某銀行抵押借款1200萬余元,公司目前已經停止生產經營。更令人憂心的是,材料公司還有員工87人,拖欠勞動報酬192萬余元。

  如何有效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材料公司可供執行的財產主要是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評估價為1881萬,而已經確定的三方債權人的債務就已經超過2200萬元。晚執行一日,就要增加數千元利息。各方當事人為盡快處分財產,向法院提出不經拍賣直接變賣的申請。本著權利實現最大化和執行效率最大化的原則,法院同意了當事人的申請,制定了“公開競價+直接變賣”的財產變現方案。最終材料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以2150萬的金額實現變現,超出評估價近300萬元。這也是蘇州中院首次采取“公開競價+直接變賣”的方式進行財產變現。

  溢價了,但錢還是不夠分!鎖文舉馬上找到銀行和小貸公司的有關負責人進行談話。經過做工作,銀行同意放棄復利和罰息,小貸公司承諾優先兌現員工報酬。至此,鎖文舉懸著的一顆心終于放下。

  7月11日,在法官指導下,87名員工先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勞動仲裁,拿到執行根據后又向虎丘區法院申請執行。此時,時間已經到了8月下旬,中院經過協調,將87名員工勞動報酬執行案件提級執行。目前,87名員工已經全部拿到勞動報酬。

  蘇州中院執行局局長陳曉蘇告訴記者,長期以來,“執行難”是廣受社會關注的問題,這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不完善、職能部門之間配合不夠、申請執行人風險意識不強、被申請執行人主動履行意識較弱等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蘇州中院沒有“就案辦案”,而是積極踐行“原情執行”理念,在執行工作中主動關切民生權益,采用“強制”與“原情”相結合的手段解決矛盾,著力構建多方共贏機制,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據介紹,今年1至10月,蘇州中院共受理涉民生類執行案件240余件,比去年同期上升84%,實際執結率為98.12%,標的額到位率為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