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助力當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近年來金湖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創新多種機制助力服務“三農”,全力為轄區百姓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

 

對涉農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快執,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認真審好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土地、水利等行政案件,妥善調處婚姻家庭、宅基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及相鄰關系糾紛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民事糾紛,為農村治安穩定、經濟發展、社會關系和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措并舉,強化便民利民措施。在不設鄉鎮的人民法庭設立巡回審判點,建立完善巡回立案、上門立案、預約立案等新型立案模式,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民的訴訟需求;同時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及時、簡便、快捷的制度功能,提高審判效率,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充分發揮調解作用,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積極拓寬涉農民事糾紛解決途徑,將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訴訟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調解工作的合力,加強和改進對農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充分運用司法建議。積極參與平安農村、和諧農村建設,對通過審理案件發現的農業生產經營、村務管理、農村城鎮化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提出司法建議的方式及時向黨委、人大匯報,向有關部門通報,幫助建章立制、堵漏補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