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對“老賴”予以信用曝光
作者:王國亮 胡斌 發布時間:2013-11-13 瀏覽次數:461
“陳局長,請你們千萬不要把我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公布,我們公司明天就派人把6萬元錢送到!”11月10日,被執行人南通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蔣某在得知自己將被列為“失信人名單”后,給姜堰法院執行局局長陳網喜打來電話,表示自己會盡快履行還款協議。
今年5月30日,經法院調解,該公司答應于三十日內一次性給付王某、夏某等12名農民工勞動報酬60000元。但到期后,卻遲遲不履行法定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該公司依然以各種理由唐塞,不予履行。因被執行人系外地公司,執行開展查、控等措施的難度較大。后執行人員通過省行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情況發現,該公司債務較多,賬戶已被多地法院凍結。為盡快將農民工工資執行到位,執行人員又通過多方途徑聯系到該公司董事長蔣某,做其工作,嚴肅告知其若再不履行,將把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上報,一旦納入失信名單庫,在銀行借貸、生意往來中的信譽將會受到嚴重影響。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據姜堰法院分管執行局的副院長韓國清介紹,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院通過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形式在社會上廣泛公布,特別對因拒不履行義務而被拘留的被執行人,一律將司法拘留裁定書放大后及時張貼到他們所在的鎮村,予以信用懲戒。這一舉措對某些有執行能力,卻故意拖延,長期與執行人員“躲迷藏”的當事人十分有效,今年來已有17名“老賴”主動履行了義務。
11月12日,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發放,12名工人高高興興地從法院領取了拖欠數月的工資,紛紛向法院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