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院把好四關促陪審
作者:肖天存 常政 戴麗娟 發布時間:2013-11-13 瀏覽次數:438
近年來,常州市兩級法院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上級法院要求,一審適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達到90%以上,連續多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常州中院及鐘樓、天寧、戚墅堰區法院先后被評為全省法院人民陪審工作先進集體。
把好選任關。對人民陪審員選任,充分考慮人民陪審員的職業特點、專業特長、履職意向等因素,因人制宜、因案制宜邀請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對特殊類型的案件在特定范圍內選用人民陪審員;把好管理關。常州中院把一審案件陪審率等指標列入對全市各基層法院和中院各部門工作科學發展情況的考核內容,要求一審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達到90%以上、人民陪審員參審率達到95%以上;把好參審領域關。結合每個陪審員的專業特點和行業優勢,積極拓展人民陪審員工作領域,如邀請陪審員擔任特邀人民調解員參與訴調對接等工作,依靠陪審員做好未成年犯罪人員幫教等審判延伸工作,組織陪審員參與法院機關作風建設明查暗訪和意見征詢等活動;把好工作熱情關。邀請人民陪審員到法院座談,征求其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