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昔日鄰里起紛爭 好法官悉心調解息風波
作者:梅小薪 楊小英 發布時間:2008-10-17 瀏覽次數:1034
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安豐法庭近日審結了一樁因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的案件,被告當庭支付了原告的醫療費等各項費用計1800元,雙方握手言和。
今年8月,安豐法庭受理了原告孫某與被告顧某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庭審中,原告孫某訴稱,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是鄰居,又都是老年人,法官決定對雙方進行法律宣傳,告知他們,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深受感動,自愿達成協議,被告顧某賠償原告孫某1800元。被告顧某當庭履行了給付義務,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