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涉金融案件不斷攀升,在法院審理的各類案件中占重頭。今年前三季度,宿城法院即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等涉銀行糾紛561件,標的總額達5606萬元,同比增長111.7﹪,受理信用卡詐騙刑事案件41件,超過去年全年收案數。面對金融案件大幅增加的情況,該院迅速采取措施,積極應對,努力維護金融安全。

 

重視在前  規范在前

 

該院年初制定了《宿城區人民法院關于司法服務保障區新型工業化發展“五項行動”實施意見》,將“服務金融財稅”行動、促進金融財稅政策有效落實作為五項行動之一。在這一文件的規范下,該院立案庭、民二庭、刑庭、執行局等部門形成有效配合,使涉金融案件“立審執”工作銜接到位,配合默契,高質高效。

 

劉懷院長指出,“金融安全是全區經濟發展的命脈,因而要把審理、執行好金融案件作為法院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保駕護航的切入點”。

 

措施有力  行動有力

 

在一起借貸糾紛中,因借款人外出打工,家中無人,郵寄送達無人收取,案件送達成了難題。該院民二庭先后安排人員到被告家中找尋十余次,后抓住中秋節被告回家過節時機,終于找到被告,送達了開庭傳票。類似這樣的跟蹤送達、跟蹤查扣債務人財產,在該院已成為工作慣例。

 

該院加大涉金融糾紛案件的分析研判,采取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等多種方式加大送達力度,保證案件快審快結,裁判準確。民二庭與執行局配合,適時調查被告、被執行人的存款、房產、車輛、經營資產等財產情況,及時采取查封扣押等訴訟保全措施,做到審判與執行無縫對接,確保可供執行財產執行到位。

 

該院執行局2013年前三季度受理銀行為申請執行人的案件445件,標的總額為3503萬元,實際執行率超過90%。在審執案件過程中,對于一些企業因周轉困難暫時不能償還貸款的,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采取“放水養魚”、分期付款等靈活措施,促進企業和銀行減少損失,最大限度取得營利。

 

懲罰到位  追繳到位

 

在信用卡詐騙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該院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認定為“惡意透支”行為。對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肆意揮霍透支金;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等,雖行為人否認其主觀故意,仍根據其客觀行為來認定主觀上具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故意,從而準確適用法律,認定為犯罪。加大贓款追繳力度,對能夠及時悔過、償還透支款的行為人,酌情從輕處罰,努力幫助銀行減少損失。審理的信用卡詐騙犯罪,80%以上能夠在判決前為銀行追回欠款。

 

交流深入  防范深入

 

該院結合案件審執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積累的經驗,向銀行發出防范風險的司法建議,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工作交流,開展風險防范知識講座,對一些有借鑒意義的典型案例,編制手冊,進行發放,供金融企業學習。今年以來,共發送司法建議2次,開展講座5次,工作交流會7次,公開相關案例100余件。

 

一位分行負責人高度評價宿城法院,他說:“宿城法院已成為銀行業健康發展的‘護航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