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泗洪“寶馬鄉”集資詐騙案主犯核準死緩
作者:劉巍巍 朱國亮 發布時間:2013-10-29 瀏覽次數:1274
震驚全國的江蘇泗洪“寶馬鄉”集資詐騙案又有新進展。記者23日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以房產開發為幌子,非法集資19億元的“寶馬鄉”集資詐騙案主犯石國豹今年6月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緩判決書已于10月22日送達。
兩年前,江蘇省泗洪縣轄下石集鄉曾因當地居民擁有眾多寶馬汽車,被稱為“寶馬鄉”。后因高利貸崩盤,“寶馬鄉”背后的集資詐騙暴露,引發全國關注。
記者采訪了解到,泗洪縣石集鄉是典型的農業鄉鎮,居民大多以農業種植、外出務工為主。該鄉35歲瓦房村村民石國豹的不歸之路就是從這里開始。
2008年,石國豹在當地投資房產,后來因資金緊張開始非法集資。根據法院判決書指稱,2009年初至2011年6月,石國豹以投資開發房地產為名,以月息10%-15%的高利率,甚至1萬元一天150元的高利息為誘餌,采取口口相傳方式,明知自己不具備償還能力,仍置巨額資金風險于不顧,通過他人向社會上不特定人非法集資,合計約19.2億余元,其中用于經營1億多元,歸還本息合計16億余元,案發時約3.5億元未能返還。
公安機關則指出,石國豹等人是一個典型的非法集資詐騙團伙。2011年6月,石國豹在資金鏈斷裂后畏罪潛逃,很快被警方抓獲,團伙其他骨干成員也相繼落網,凍結扣押的涉案人員現金、房產、汽車以及金銀首飾等資產總價值約5500萬元。
據了解,石國豹非法集資的巨額資金大部分被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息,且在無法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放貸給他人、用于個人高檔消費等。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石國豹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今年6月,一審判處石國豹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一審宣判后,石國豹等人未提起上訴。今年10月,江蘇省高院核準了對石國豹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判決書已于22日送達石國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