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預謀斗毆不能以正當防衛定性

 

  備受關注的常熟“菜刀隊”“砍刀隊”聚眾斗毆案(本報325以《常熟一起普通刑案何以演化為網絡事件》為題報道)三個案件一審經過10余天的公開開庭審理,今天進行了分別公開宣判。

 

  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涉案雙方15名被告人中,13人被判有期徒刑36個月至1年不等刑罰、兩人被判決免予刑事處罰。其中,攻方“砍刀隊”主犯曾勇因系累犯等情節被從重判處有期徒刑36個月,守方“菜刀隊”主犯何強則因自首等情節被判有期徒刑16個月,另有4人被同時宣告適用緩刑。

 

  賭債糾紛引發聚眾斗毆

 

  經審理查明:201011月、12月期間,常熟市忠發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建忠,因在澳門賭博欠下曾勇等人巨額賭資發生糾紛。

 

  201142,徐建忠指派的何強與曾勇指派的楊佳就該筆債務償還問題談判未果,后何強與楊佳、曾勇互通電話,雙方惡語相向,互有挑釁。在判斷雙方將發生進一步沖突的情況下,何強隨即三次打電話給張勝,張勝隨即糾集人至忠發公司準備菜刀等工具。待人員就位、工具準備完畢后,何強再次主動撥打曾勇電話,致矛盾升級激化。

 

  當日中午,曾勇糾集楊佳、龔軍、胡煒等人,持刀趕至忠發公司,與何強等6人展開持械斗毆,致使3人造成人體輕微傷,忠發公司內部分物品毀損。48日下午,何強投案自首,同日晚張勝、陳強、張人禮、龍云中、李毅夫被抓獲。曾勇一方人員畏罪潛逃。后公安機關通過調查、偵查及上網追逃,201110102012210先后將曾勇等9人抓獲。

 

  雙方均構成聚眾斗毆罪

 

  庭審期間,雙方被告人的供述、相關證人證言、忠發公司監控錄像、調取的通話記錄、情況說明、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圖及照片以及接處警信息、發破案經過等證據均經庭審舉證、質證,通過對三起案件上述證據的綜合審查、分析、判斷、認證,法院依法確認了證據均具有證明效力。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本案系賭債糾紛引發,雙方經談判未果后發生言語沖突、互有挑釁,曾勇一方即糾集人員,攜帶刀具,上門斗毆,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何強一方準備工具,等待對方上門,待對方進入辦公室后,雙方很快發生互毆,其行為亦構成聚眾斗毆罪。

 

  專家詳解爭議罪名區別

 

  經過庭審查明,本案系由歸還賭債糾紛引發的聚眾斗毆,在起因上具有不法的性質。因此主動發起一方的聚眾斗毆性質是十分明確的。而有關“菜刀隊”何強一方的行為是聚眾斗毆還是正當防衛,成為不少法律界人士爭論的焦點。

 

  北京大學刑事法理論研究所所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陳興良教授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考察被動方的行為是聚眾斗毆還是正當防衛,應當從起因是否合法、目的是否正當以及手段是否相當,這三個方面進行分析。本案中雙方從一開始均系持械斗毆,曾勇一方是持械打上門來,何強一方是早有預料事先準備刀具。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進行了斗毆,造成人員傷害,何強等人的行為并不符合正當防衛的起因合法性的要件,不能在斗毆過程中為防護自身而抵御對方打斗的行為視為正當防衛,因此雙方都構成聚眾斗毆罪。”

 

  本報常熟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