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分析郵件送達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
作者:樊靜 發布時間:2013-09-24 瀏覽次數:952
句容法院在審判工作中發現,今年以來,該院送達郵件退回現象較多,明顯影響了法院正常的審判執行工作,應引起重視。
一、存在的問題:
1、當事人提供的地址不具體。當事人未能提供其他有效聯系方式,導致文書無法正確送達,信件退回率較高。
2、部分郵遞人員法律意識薄弱。由于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本應多次投遞的,僅投遞一次不成的便已“已遷”、“原址查無此人”或“多次投遞無人簽收”等理由將郵件退回。
3、郵件簽收不規范。郵遞人員將郵件交由受送達人家屬代收,甚至有的代收人與受送達人根本沒有親屬關系卻實際簽收,造成文書不能有效送達,繼而導致收送達人不承認簽收的現象。
二、對策建議
1、法院部門要求當事人簽寫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對不能提供詳細地址或者有限聯系方式的,造成案件審理執行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后果承擔責任。
2、法院與郵政部門建立郵件送達工作聯動機制,法院內部設立專門部門與郵政部門聯系,統一負責全院信件的郵寄登記、查收。
3、郵政部門對法院郵件投遞工作人員加強送達方面的業務培訓,向其強調法院郵件準確、及時送達的重要性,使法院郵件送達能夠有效開展。
4、對于本市區范圍內的文書送達,由案件承辦法官、書記員、法警組成送達小組采用直接送達,對拒絕簽收的當事人,可以拍照或者錄像形式,并由現場見證人簽字證明將送達過程記錄保存入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