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好心留宿 卻心生竊念獲徒刑
作者:李艷 發(fā)布時間:2008-10-14 瀏覽次數(shù):1431
本網(wǎng)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建湖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朋友好心留宿被告人周某某,而被告人周某某卻盜竊朋友錢財?shù)陌讣粚徱员桓嫒酥苣衬撤副I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到到其朋友家玩,晚飯后被朋友留宿在家里,后被告人周某某接到其女友的電話并讓他準備錢去做生意,被告人周某某自知沒那么多錢,隨即就萌生了盜竊的念頭,將朋友家的辦公桌抽屜撬開,竊得人民幣9700元,當晚乘朋友不注意偷偷離開了。后因朋友報案而案發(fā)。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盜竊他人錢財,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