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一離開母體來到這個世界,就開始了選擇。小時候,我們選擇玩耍的伙伴和方式,選擇自己愛看的小人書,甚至選擇對付大人管教的辦法。長大了我們選擇自己的高考志愿和喜歡的專業,選擇朋友,選擇工作,選擇伴侶,選擇很多很多。每一天,我們都在選擇,為生活、為工作。走過的路越長,經歷的選擇越多,我們的選擇越難。

不同的人生之所以有不同的結果,正是因為每個人選擇了不同的人生之路。古往今來,明智的選擇造就了多少風流人物,偉烈豐功;錯誤的選擇又讓多少人眾叛親離,不得善終。

選擇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因環境而異。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人生觀,會對人生作出不同的選擇;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不同環境下也會作出不同的選擇。作為一名法官,應當如何選擇?尤其當我們面臨自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沖突,面臨各種外在壓力和自己內心良知的沖突,面臨金錢誘惑和清貧生活的沖突時,我們應當如何選擇?

我想,選擇絕不僅僅是一次抽簽、一次運氣的碰撞,而是理性的思考、分析、權衡和取舍的過程,是一個人內心價值取向的外化。那么,既然選擇了法官這個職業,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無論在何種境況下,除了選擇公平、正義,除了選擇廉潔、自律,除了選擇寂寞、清貧,我們別無選擇。

因為法官是是非的裁判者,所以只能選擇公平、正義。法官不選擇公平、正義而枉法裁判,法律就沒有了權威,民眾就沒有了信心,法官也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因為法官是高貴純潔的象征,所以只能選擇廉潔、自律。法官不選擇廉潔、自律而收受賄賂,法庭就沒有了公正的裁判,社會就沒有了公平正義,法官也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因為法官要保持內心的寧靜和操守的純正,所以只能選擇寂寞、清貧。法官不選擇寂寞、清貧而貪圖享樂,內心會變得浮躁,判斷會用錯標準,天平會失去平衡,法官也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有人說,法官也是普通人,用高于普通人的標準要求法官,對法官太不公平。其實,這是一個人的選擇,與公平無關。就如同選擇了當醫生就只能選擇救死扶傷,選擇當教師就只能選擇教書育人一樣,選擇做法官,就只能選擇公正裁判。只不過與其他職業不同的是,法官是公正的裁斷者。與一般職業人相比,法官必須具有更高的品質和更強的自律能力。

雖然,國家沒有給我們足夠豐厚的報酬,但我們已經衣食無憂;雖然,社會對我們的要求很高,但我們擁有同樣高的榮譽和重如泰山的責任。雖然,我們承辦的案件很小,但我們每一次公正裁判,就像涓涓溪流,匯成共和國法治的浩瀚江海;像砂礫、磚石、水泥一樣,構建成共和國法治的巍巍大廈;像沃土春泥,培植著民眾對共和國法律的信仰。而我們每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會像螻蟻一樣,啃噬著共和國法治的大堤。

面對民眾的期待和共和國法治的呼喚,法官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