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不容忽略精神贍養
作者:董正遠 韋春霞 發布時間:2008-08-07 瀏覽次數:1331
通過對25件贍養案件的調查,筆者發現子女對贍養父母或孫子女贍養祖父母法律義務和責任理解不透。有20件贍養案件當事人認為只要物質贍養,給錢、給吃、給穿、給住、給看病就行了,有5件贍養案件當事人認為只要精神贍養就行了,因為自己不富裕,只要經常回家看看就行了。而婚姻法規定,贍養:是指對長輩承擔供養責任。如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義務,孫子女對祖父母有條件的贍養義務。贍養的責任和義務包括物質和精神贍養,兩者必須兼顧,密不可分,只有這樣老人在物質上得到享受,精神上得到慰藉,才能共享人類文明成果。
隨著經濟飛速發展,人民生活的不斷改善,老年人精神贍養尤為重要,只要子女“常回家看看”就行了,有的甚至為了讓兒子回家陪著吃頓飯,說說話,老人愿意出“紅包”,這無不折射出天下多少父母的無奈和辛酸。
難道“常回家看看”就真那么難嗎?誠然,現代社會生活緊張,工作繁忙,競爭激烈,節奏快捷,但怎么說,也還沒有忙到無法和家人團聚的地步。年輕人更多的業余時間和假期安排,恐怕是花在社交應酬、玩耍找樂、旅游觀光、休閑度假上面。懶的回家,說到底,還是年輕人以自我為中心的自私表現,正如社會上流傳的找了老婆忘了娘啊。如果我們在老婆和子女身上用的時間有三分之一用在父母身上就足夠了,否則父母訴至法院,一旦“親情”被強制執行的時候,“親情”的雙方都不免尷尬至極。
我國正在建設和諧社會。家庭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細胞。當那么多子女,對生育和培養自己的父母實施事實上的“精神遺棄”時,呻吟和顫抖的心,不僅是父母,更是全社會的倫理、道德和規范出了問題,必然會影響到社會和諧的構建,而在這方面,如果都去依賴法律調整,肯定適得其反。只能強化道德教育和倫理錘煉。愿天下的為人子女,都能夠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回去和父母團聚,抱一抱父母佝僂的脊背,吻一吻父母憔悴的白發,發自內心地說一聲:“我愛你”,并以此警醒自己麻木的心靈,做到“常回家看看”,使父母子女間長溝通,使血肉親情更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