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泗洪縣某鎮徐柴村村民王某某()到鎮計生辦婦檢,因被鎮政府工作人員以超生子女為由,強令其書寫5000元罰款欠條,遂將鎮政府告上法庭,要求確認被告鎮政府強令其書寫5000元罰款欠條的行政行為違法。近日,泗洪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該起行政訴訟案。

原告訴稱,200825日上午,原告按被告鎮政府的規定到鎮計生辦例行婦檢,婦檢后,被告工作人員認定原告已生育二胎,要求原告繳納罰款5000元,原告雖反復說明并未生育二胎,但被告工作人員均置之不理,并把原告關在鎮政府的辦公室內,不許離去。后原告被迫無奈,只得按被告工作人員的要求書寫了欠鎮政府5000元罰款的欠條。

原告認為,被告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以原告超生為由,強令原告書寫5000元罰款欠條的行為,屬被告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被告在無事實、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強令原告書寫5000元罰款欠條,違反了法律規定。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被告強令其書寫5000元罰款欠條的行政行為違法。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