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雨村是《紅樓夢》中的一個著墨不多卻十分重要的人物。在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中,他“徇情枉法,胡亂判斷”薛蟠打死馮淵一案,成為錯判葫蘆案的“葫蘆(糊涂諧音)僧”。但是從全書中賈雨村的表現來看,他不僅一點不糊涂,還是一個非常善于利用法律和人情謀取私利的精明人。導致他最終“枷鎖扛”的原因有很多,固然有他個人官德的問題,但他的墮落更多體現的是中國封建宗法關系對于司法者的熏染和同化??梢哉f,封建宗法關系決定了古代司法者必然處于公與私無法衡平的尷尬境地,賈雨村的悲劇也是中國古代司法者最尋常、又是難以擺脫的夢魘驚悸。

 

一、封建官場的腐朽和暮氣扼殺了司法者個性和銳氣

 

賈雨村原是一介窮儒,出身沒落官宦人家。他貧居鄉間,但“抱負不淺”,連一個丫鬟也知道他“必非久困之人”,忍不住多看他幾眼。此時的賈雨村如同待價而沽的美玉,才華橫溢,意氣風發。在得到甄士隱的贈銀后當年便“會了進士,選入外辦,升了本縣知府”。初入仕途的賈雨村春風得意馬蹄疾,卻受到了同僚的排擠。

 

原來在同僚眼中,賈雨村“生情狡猾,擅篡禮儀,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結虎狼之屬”。反過來看,這些評價不恰恰說明賈雨村心思縝密、敢于創新、看重名譽、抱負遠大嗎?但是這種個性和銳氣 “雖才干優長,未免有些貪酷之弊,且又恃才辱上”,不容于封建官場,也不被皇帝所接納,最終“龍顏大怒,即批革職”。

 

這是賈雨村第一次仕途結局。從他的經歷可以看出,他之所以被革職,并非因為貪污腐敗,也不是因為沒有政績,而是因為他違反了封建社會為官之道,不謙恭,不圓滑,事業心強卻不善于處理上下級關系,人人“側目而視”。罷免消息傳來,官員們“無不喜悅”,但賈雨村“全無一點怨色仍是嬉笑自若”,說明他確實是一條好漢,遭遇委屈和挫折仍能泰然處之。可見雖然經歷一場失敗的仕途,賈雨村還是保留了知識分子的清高孤傲,骨頭仍是硬邦邦的。

 

賈雨村離開官場后先給賈寶玉當老師,因賈母溺愛辱師,他辭館而出;游歷中貧病交加,他只得托請朋友到林黛玉家再做個私塾先生。閑居無聊之時,賈雨村開始對自己的人生進行思考,大徹大悟。當冷子興取笑寶玉“見了女兒,我便清爽;見了男子,便覺濁臭逼人”時,他罕然厲色制止,認為“若非多讀書識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參玄之力,不能知也”——可見遭受挫折后的賈雨村深深理解賈寶玉,他也同樣聰慧、深刻、性靈,不同的是賈寶玉于幻滅后選擇了出家,賈雨村在厄境后選擇了泯滅個性和收斂鋒芒,尋找時機再次步入了仕途。

 

二、司法者選拔的隨意性決定了司法者執法的隨意性

 

賈雨村在《紅樓夢》中只是一個配角,名氣卻不輸寶黛,主要是因為他曾經辦理了一個“葫蘆案”。原來小鄉紳馮淵要買英蓮做妾,金陵一霸薛蟠也要買英蓮當丫頭,拐子一女兩賣,薛蟠便指使豪奴將馮淵打死。此案第一次庭審,賈雨村大怒,斥之為“豈有這樣放屁的事” ,立即發簽差人捉拿兇犯族人,簽署通緝令要捉拿薛蟠歸案,完全秉公執法的模樣。但是最終該案的處理結果“皆由葫蘆廟內之沙彌新門子所出”,即謊稱馮淵薛蟠是夙孽相逢,雙雙死去,然后薛家出錢,馮家燒埋,拐子處治,余不略及。不僅如此,身為法官的賈雨村還修書被告薛蟠的舅父王子騰、姨夫賈政,告知“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慮”,呵護有加,關愛備至,成了兇手的貼心人。

 

賈雨村的首鼠兩端并非完全懾于“護官符”的威力。官商勾結的前提是錢權互易,四大家族盡管炙手可熱,但凡涉及訴訟,他們通常都會花些銀兩來買通官府(如張華訴賈璉偷娶尤二姐案),有時甚至會贏的非常艱難(如薛蟠第二起命案)。但只有薛蟠打死馮淵的案件四大家族沒有花錢,卻贏得最風光,后來還成了薛蟠對外炫耀的資本。究其原因,表面在于司法者執法的隨意性,而實質在于統治者對于司法者選拔的隨意性。

 

在朝廷這個大案板上,賈雨村不過是塊任人驅使的雞鴨魚肉,他的命運更多的決定于他與主子的親疏遠近。在他沒有投靠賈家的時候,同僚誹謗幾句便可丟掉烏紗;而在他效忠賈家后,即使是為了幾把扇子就把石呆子害死,甚至連賈璉都對他的惡行發出指責,但只要賈家不倒,他就安若磐石。十年寒窗不過得到一個縣令的職務,費盡心機“謀”來的職位只不過當一個9歲小女孩(黛玉)的啟蒙教師。而現在,學生家長林如海和賈政聯名一封舉薦信,就能讓他“輕輕謀了一個復職的候缺”,還是金陵應天府的肥缺,哪怕自己曾有貪酷之名也毫無妨礙。或一步登天,或隨時罷免,全看你的靠山是誰——這種經歷對賈雨村的教育是深刻的、醍醐灌頂的。

 

在被隨意提拔的的司法者手中,法律必然會表現出強烈的隨意性。賈雨村之所以如此賣力掩蓋薛蟠的故意殺人罪責,又如此置司法者的尊嚴于不顧修書討好表功于賈政王子騰,主要動力就來自他上述戲劇化的經歷。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法律當然就成了任人擺布的泥娃娃,“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也就不難理解了。

 

三、封建倫常關系決定了司法者難以獨善其身

 

有人認為賈雨村是反復無常、恩將仇報的勢利小人,理由是賈雨村收到甄士隱的贈銀后不辭而別;英蓮是恩人甄士隱的獨生女,賈雨村卻任由薛蟠擄入薛家;賈雨村為了幾把古扇害死石呆子,這起案件成為賈家敗落的導火索之一。

 

這種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從賈雨村的視角分析,就可以看出作為司法者的賈雨村其實常常面臨十分尷尬的處境,而這種尷尬恰恰也是封建社會許多司法者難以破解的難題。

 

比如對于甄士隱的報答,當賈雨村回到故地的時候甄士隱已經出家,他只能贈銀給甄士隱的岳父和妻子,同時不忘落魄時回首自己的嬌杏,娶她為二房;關于石呆子的古扇,賈赦曾訓斥賈璉說:“人家(指賈雨村)怎么弄了來?”言外之意賈赦曾讓兒子和賈雨村都去“弄”,結果是賈雨村“弄”來了。可見石呆子被害是賈赦主謀指使的,賈雨村不過是個執行者。對于宦海兩起兩落的賈雨村來講,除了枉法栽贓獻媚權貴之外,他真的有什么其他選擇嗎?

 

英蓮被擄一案,原本賈雨村也憤恨于“打死人命就這樣白白的走了,再拿不來的!”但他得知對方是金陵一霸后,他立即就明白此案被告人不可能到庭,遑論司法的執行力了。他面臨的是一個兩難選擇,要么拼得一身剮,也未必能把皇帝拉下馬;要么息事寧人,在精神上用“夙孽”之說寬慰馮家,在經濟上多給燒埋之銀安撫馮家,最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只能選擇第二個方案。因為英蓮已經被薛蟠搶走,即使索回,在那個一女不嫁二夫的社會里,她還有其他歸宿嗎?何況馮淵和拐子都已經故去,英蓮除了薛家已經無處可去。事實上,英蓮后來在薛家過得還算舒心,一直到薛蟠娶妻她才開始真正的磨難,在飽受正房夏金桂的折磨后含恨死去。英蓮的悲劇在于她的薄命:賈雨村落魄的時候,她不需要他人幫助;賈雨村得勢的時候,她的命運已經無法逆轉。

 

四、封建道德的虛偽造成了司法者心與行的脫節

 

其實何止英蓮,即使是賈雨村,一個從小飽讀詩書、長期接受儒家“建功立業、光宗耀祖”教育、沒有其他謀生技能的封建知識分子,在“學而優則仕”的社會里,除了不顧一切追逐功名利祿,還有其他路徑可選擇嗎?說起來賈雨村沒見過賈寶玉的時候,就已經成為賈寶玉的知音,知道賈寶玉為何見了男人便覺濁臭。他羨慕賈寶玉有有龐大的家族勢力和“金滿山,銀滿山”的資產供其保持純凈。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史湘云勸寶玉見見賈雨村“談談講講些仕途經濟學問”,被賈寶玉罵作“混賬話”,不了逐客令。以賈雨村的聰明和賈寶玉的率真,賈雨村應該早就知道賈寶玉并不喜歡他,可他每次來賈府定要見見寶玉,哪怕明知公子哥的厭棄。

 

賈寶玉不懂賈雨村,賈雨村卻懂寶玉的心。賈雨村,一個原本有情有義、知恩圖報、殫心竭力,不肯“因私廢法”的封建司法者,在第二次步入仕途后選擇了攀附權貴、助紂為虐之路,官至“補授了大司馬,協理軍機參贊朝政”,但最終“因嫌烏紗小,致使枷鎖扛”。他的經歷具有相當高的標本價值,集中體現了司法權在封建社會綱常倫理體系中的邊緣地位。數百年來他頭上的“葫蘆僧”標簽,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司法制度最具有特色的注解之一,訴說著司法者在封建統治機器中被動、游移、從屬、時而被扛做大旗、時而被踩在腳下的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