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日前,盱眙縣法院審結一起把普通葡萄酒改換商標后冒充國內知名葡萄酒牟利的假冒注冊商標案,涉案7人被判處不等有期徒刑和罰金

20057月,被告人李某在盱眙注冊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某葡萄酒廠。后被告人朱某、吉某與李某口頭協議,投入資金,參與生產。20066月至20074月,被告人李某、朱某、吉某等七人未經國內某知名葡萄酒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仿造其干紅葡萄酒的口感調制,并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標識,制造侵權產品予以銷售。七被告人非法經營額共計達47萬多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七被告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的許可,仿造其葡萄酒的口感,并使用其注冊商標制造侵權產品,非法經營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遂根據各自情節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