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22上午,豐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歡樂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同時判決賠償被害人孫方莉等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2000余元。

被告人李歡樂和被害人孫方莉斷絕戀愛關系后,因彩禮糾紛,李歡樂將孫方莉一家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孫方莉賠償李歡樂經濟損失1000元。被告人李歡樂自認為敗訴,惱怒之余產生報復殺人之念。2007925日晚21許,被告人李歡樂攜帶砍刀竄至孫方莉家中,先將孫方莉母親劉洪俠的頭部、胳膊、腿部等多處砍傷,后又砍傷孫方莉和其弟孫方建,因被害人極力反抗和聞訊趕來的鄰居敲擊大門,被告人李歡樂跳墻逃走。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劉洪俠的損傷程度屬輕傷,被害人孫方莉、孫方建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歡樂因不能正確處理婚戀糾紛,欲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李歡樂系殺人未遂,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李歡樂歸案后一直拒不承認犯罪事實,認罪態度惡劣,酌情對其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