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關,過廉關。年關一過,廉政弦是否就可以不再繃緊了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但是究竟何為廉,廉為何呢?春節前夕,徐州市九里區人民法院組織了一次訪貧思廉活動,活動的積極作用自不在話下,可謂:訪貧思權力之源、訪貧思廉政之重、訪貧思司法之德。然而,廉政教育活動不僅僅是入情入理、入腦入心、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讓干警們得到了更深意義上的啟示:“廉”的要求是內在的,是對干警個人內心價值尺度上的要求,這種要求是要通過經常自省自律,發乎內心的,即所謂廉由心生。

從一定層面上來看,法官不廉不公、辦理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要比高官貪污巨款來的更加可怕,因為這種行為會給整個法院乃至整個司法系統的扣上司法腐敗的黑色帽子,高官索賄受賄、貪財戀色還尚且可以把責任推給不良的社會風氣和自我素質的低下,而倘若一個肩負著與社會陰暗面作斗爭、打擊形形色色犯罪和維護社會穩定任務的司法人員也開始吃請受禮、受賄索賄、徇私枉法,那么,在司法這個有著特殊地位和作用的系統中就會產生一種衍涉作用:一個法官的形象影響一個法院的形象,一個法院的形象影響所有法院的形象,進而影響的是整個司法系統的形象,整個司法隊伍開始蒙上腐敗的陰影,失去了民眾的公信力從而也就失去了其威嚴和地位。古語有云:清其流者必潔其源,正其末者必端其本。究源溯本,同所有腐敗相同,無論是高官還是法官,內心的放縱是給自己、家人、社會帶來巨大痛苦的源頭,所以反腐要先療心,倡廉必要達到廉由心生的效果。

現行的反腐倡廉工作可謂是用利劍、上重刑。各項監督制度的出臺,對典型的嚴厲懲戒,給違紀違法者套了一個大大的緊箍咒,當然,這些都是防腐的必要保障,就像司法要有國家強制力的保障一樣,反腐倡廉也要需要一定的后盾力量,同樣,像法治國家的建設需要民眾對法律公正的信仰一樣,與群眾利益有著切身關系、直接影響民生的人民法官們更要從內心把廉潔公正作為崇高追求。嚴厲的懲罰措施和強效的制度約束固然能夠帶來鋤一害而眾苗生,刑一惡而萬民悅的功效,但是卻不能從源頭上解決腐敗的問題,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們不能忽視從干警的內心進行約制,孔子曾說過:“以約失之者鮮矣”,其中的“約”即為內心的制約,可見心靈的力量是無窮的。我們有著多元化的監督制度,有著典型化的嚴厲懲戒,更要有著力于干警內心世界觀、價值觀轉變與提升的多元化的廉政教育和細節化的人文關懷,良好的倡廉防腐機制是致力于執權者本身的,是種由內而外的防疫機制,這種機制能夠使其面對“病毒”侵蝕時具有強大的內在抗體,而不是暫時屈于外在“藥力”下的表面健康,更不是針對已經出現病情的治療機制。

當然,嚴厲的懲罰措施和強效的制度約束的作用不可忽視,警示和震懾本身也是對執權者的一種教育,也是能夠到達內心并發揮作用的。但是,唯有這種帶有震懾性和強制性的反腐倡廉機制也是粗糙和不完善的,倘若我們所有司法工作者乃至所有的公務員都能夠從內心萌生廉潔的意識,由不敢為、不能為向不想為轉變、由懼畏懲罰制裁向自發的見賢思齊,見不肖則內自省,日三省乎己的反躬自問轉變,那么我們的反腐倡廉工作自然就會處于一種主動的狀態,從而使司法機關公信力逐步提高。換句話說,倘若我們能夠做到“廉由心生”,那么,拿掉司法腐敗的帽子也就猶如囊中取物般簡單易行了。

古之學者隆冬讀書,恒以一木握掌中,謂木生火可御寒。徐州九里法官訪貧思廉,恒以廉潔駐心中,謂廉由心生可拒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