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假煙予以運輸 構成犯罪被判刑罰
作者:朱紅雷 三水 段曉娟 發布時間:2007-12-21 瀏覽次數:1340
本網徐州訊:近日,銅山縣法院審結一起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案,遼寧省的王某因犯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
庭審中,王某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認為,王某在明知是假煙的情況下,仍予以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王某在運輸假煙的途中被查獲,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減輕處罰,且王某當庭自愿認罪,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