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的“刁民”
作者:趙暉 發布時間:2007-11-21 瀏覽次數:2429
同事悄悄告訴我:“就是那個害你扣300塊的,又跑到院長那告宋庭了。虧了老宋留個心眼兒,不然夠蹲三年的!”說著“啪”的把案卷摔在桌上,“這個刁民!”
“不可能吧?”我覺得他很老實的一個人??說來慚愧,那當事人的案件原審是我,后來案子被發回了,當然我就被扣了300元獎金。想想夠虧的,他送我20000元紅包我當時留下了,等宣判后帶他去了紀檢室。當紀檢主任把20000元退還他的時候,他還感動地留下了眼淚。
不過天地良心,我那案子可沒什么錯。市醫學會認為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是主要責任;省醫學會則完全相反,認為醫院一點過錯也沒有,他14歲的兒子偏癱在床完全是并發癥而已。我把省醫學會的結論給我的醫生朋友看,她冷冷一笑道:“關鍵的地方怎么避而不談?你要糊涂官糊涂做,就信它好了。”我便查了藥典,又查醫學教材,認定醫院有過錯,判了醫院承擔70%的過錯責任,賠償53萬。滿以為伸張了一把正義,哪知案子在中院磨了三個多月,卻被發回了。理由是建議到中華醫學會重新鑒定,以明確究竟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我自然知道其中的奧妙。那家醫院光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好幾個,心想是好漢你要么改,要么撤,發回算鳥本事。那當事人拿著中院的裁定書,一臉期望地問我:“林法官,中院法官說讓你們再審審,還是你審嗎?我可不做鑒定了。”
果然,重審的時候宋庭長無論怎么努力,他也不同意再鑒定,而且,而且還硬磉給宋庭長一個報紙包。
“喏,就是這個包,我根本連動都沒有動。”院長把宋庭長喊去的時候,老宋就把那包原封不動帶過去了,“宣判的時候我特意喊了兩個合議庭成員都去了,當場把這紙包還給他,他不要,還說我看不起人,他怎么跑您這兒了告狀了啊?”宋庭長問院長,有些納悶。
“哎呀老宋,20000,都夠三年了!”院長心有余悸,“一大早他就來堵我辦公室,見了我就說,我給你們法官送了20000塊錢,他說要交給紀檢,不知道交沒交?我一聽,汗都出來了!”
“莫名其妙,我又不是沒退給他,他不要,倒跑來舉報我?”
“你怎么判的呢?”
“原樣判出去了,到中華醫學會又不是法定程序。”
“那他還有什么不滿意的呢?”
是啊,那他還有什么不滿意的?我們也想不明白。不過,所有的法官都知道了這個當事人,知道他是“刁民”。只有我,只有曾經接觸過他的我,不這么認為。
我記得一年前第一次見他時,他的頭發是黑的;等市醫學會報告出來的時候,他的頭發已經灰白;而送達省醫學會報告的時候,他的頭發已經全白了。我見過他的兒子,一個英俊瘦高的少年,象一截木頭一樣躺在病床上。評殘那天,他抱著兒子上床下床,看者他如同荒草一樣的白發,我想不知道這瘦弱的父親還抱兒子多少時間?
他不是刁民。我還清楚記得他真誠的淚水。可是又怎么解釋他的行為呢?
直到那一天,我再次見到他和他的兒子。
妹妹的孩子摔傷了,我去醫院看望。此時已是深秋,十幾層高樓的走廊里寒風陣陣,電梯間墻角鋪了一張草席,上面放著一床臟得辨不清顏色的棉被,幾個來不及洗刷的杯碗散亂地擺放著。黑黃的枕頭上,一張似曾相識的面孔映入我的眼簾,但是我每次見到他時,他總是很干凈的啊。然而那頭白發卻不容置疑地告訴我,就是他。
我猛然想起,他和他的兒子就住在這家醫院里。
我應該看看我的小原告。于是我走進那個少年的病房。他看到我,友善地笑了。
“還認得我嗎?”
仍舊是純真無邪的笑。
“我是審你這案子的啊,還記得嗎,我帶你去評的殘。”我提醒他。即刻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少年的臉色一下黯淡下來,警惕地盯著我,眼睛里滿是敵意。
“林法官你來了!”他父親不知何時進來了,好象對自己邋遢的形象感到羞愧,他滿臉的不好意思。
我隨口問了問上訴的情況,又問重審結果是否滿意。我還想問他為什么要舉報宋庭長,可是看到少年桌上只有一杯白開水而臨床的孩子卻滿桌的高檔點心,便覺得已經沒有必要再問了。
他沒有去檢察院,沒有去人大政法委,沒有去紀委和中院,只是到我們自己院長那里小心翼翼地問上一句“宋庭長把錢退給你們了嗎?”
他是刁民嗎?
“現在沒錢就打不起官司。”紀檢組長退他錢的時候,他說。
這,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