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分析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對策
作者:吳杏萍 郭麗燕 發布時間:2007-09-24 瀏覽次數:2394
近年來,宜興法院審結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明顯呈上升趨勢, 2006年審結129件,同年1-9月審結85件,2007年1-9月已審結104件,同比增長22.4%。日益增多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已躍居該院刑事案件的第二位,占結案數的20%左右。
一、此類案件的特點
此類案件的肇事主體多為40歲以下的青壯年,且文化水平低,多為中小學文化;違反的交通規則中,無證駕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的占60%以上;摩托車、農用車及改裝車輛肇事率多,在今年審結的104件交通肇事案件中占了64.7%;損失嚴重,多起案件中有多人死亡,受害方訴請賠償數額大。
二、此類案件增多的原因
1、犯罪主體職業道德、安全意識差。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車輛迅速增多,駕駛人員也相應增多,但駕駛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一是部分駕駛員沒有經過交警部門的正規培訓,未持有駕駛證就上路行駛,造成因操作失誤而翻車、撞車的重大交通事故;二是部分駕駛員雖經正規培訓,但在實際行車中,安全防范意識不強,特別是酒后駕車、超速行駛等違章行為,加大了交通事故的發案率;三是部分駕駛員不講公共道德,以自己的經濟利益為重,將他人安全置于腦后,駕駛改裝的變形拖拉機、報廢車等,成為交通肇事的隱患。
2、有關部門管得不嚴,查驗管理存在漏洞。有的駕校對入學者考試是走過場,只要交較多的錢就包過關;有的駕駛員到他鄉買賣駕駛證,到了一定期限再轉為本地的,本地交警部門在年審時把關不嚴,使駕駛員的技術水準與駕照的含金量懸殊大。由于技術不過硬,當遇突發情況,不能從容應對,釀成慘禍。
3、非機動車駕駛者及行人安全防范觀念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非機動車駕駛者及行人造成的交通肇事在交通事故中也占有相當比例,這些人防范意識淡薄,對事故的發生往往抱有僥幸心理。如行人不走人行道、亂穿公路、對交通信號孰視無睹,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車等占道行駛,在今年審結的104件交通肇事案件中,有50名受害人屬此情況,在事故中承擔了次要責任。
三、預防的對策
1、加強培訓教育,提高駕駛人員素質。公安交警部門應定期舉辦駕駛員培訓班。一是通過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的駕車技術,請安全行車的駕駛員作經驗介紹,確保安全行車;二是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搜集典型事故案例,組織駕駛員分析討論;三是有條件地組織違章駕駛員到事故現場觀看,讓他們親眼目睹慘景,加深對車禍危害性的感性認識,以作后車之鑒。
2、加強源頭管理,防患于未然。抓好源頭管理是“防事故、保暢通”的一項重要措施。一是嚴格抓好考試關、年審關,堅決杜絕買賣駕照的現象,不通過考核合格任何人不得發證上路;二是加大對無牌無證車輛的打擊力度,一旦發現,絕不放行;三是實行科學管理,交警部門在事故處理、路面執勤、車輛管理中建立嚴格的執法責任制,提高防范和控制事故能力,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狀態。
3、加大交通法規宣傳力度,增加公民的安全意識。交警部門加大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深入有關單位,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講座,增強全體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保證出行交通安全。司法機關則抓住典型案例,充分運用報刊、電臺、電視臺等宣傳陣地,以案釋法,起到震懾犯罪與法律宣傳的雙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