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謝謝法院給予我救助,讓我這樣一個弱勢群體的人權益得到了保護”。當立案庭的法官告知宋云山老人可以免交訴訟費時,老人感動不已。

宋云山系一起人身損害的受害人,20074月,因車禍致殘,肇事者卻遲遲不欲賠償。生活困難的宋云山便想到了法院,但又苦于交不起1470元訴訟費,這件事情反映到院長那里,很快他的免交訴訟費申請得到了同意。立案庭的法官還主動幫助老人聯系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免費為老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為了確保當事人實現訴訟權利,該院專門制定《關于實施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見》,規定對那些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只要符合減、免、緩交訴訟費條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批準。據統計,自去年以來,共對130余名當事人實施司法救助、減、緩、免訴訟費用達26.3萬元,并依法為16名被告人指定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