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司法建議書贏得好評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8-23 瀏覽次數:734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行政審判庭通過對11家申請執行的78件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審查,發現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問題:1.不能合法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行政處理決定書;2.不能明確告知行政處罰相對人的行政復議權利;3.不能正確適用程序;4.不能正確的掌握行政處罰標準;5.不能規范的制作文書等問題,這勢必影響國家行政機關執法的嚴肅性,也不利于維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正當權益。
針對這些普遍現象,為了引起行政機關的重視,豐縣法院分別向有關行政執法單位發出司法建議:1.在執法過程中,要從立案前的審查到案件執行完結,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程序、每一個步驟都應當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2.要增強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責任心,克服克服特權思想,權威主義觀念,充分認識到行政處罰的嚴肅性。3.要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根據行政機關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的制定培訓計劃,定期、不定期地舉辦培訓班,將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規范化、法制化。4.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機制,明確所有行政處罰文書在簽發前必須送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審核把關,以便使這些文書內容合法、形式規范。5.要從完善送達、告知、聽證、期限和申請方面改進工作。
司法建議發出后,得到各行政機關的認可,他們有的專門開會議學習,有的邀請行政庭法官到單位上課,有的行政機關及時制定了整改措,還有的寫來感謝信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