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嚴把“三關”規范非訴行政執行案件
作者:趙克 發布時間:2007-08-22 瀏覽次數:788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在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同時,不斷加強和完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工作機制,積極化解官民糾紛,有利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今年1-7月,該院經審查裁定準予執行各類非訴行政執行案件6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83%,其中主動履行5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3%,且無一申訴信訪發生,從而收到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把好審查關。充分利用司法審查職能,從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出發,設立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申辯制度,即在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受理后,給被執行人一個合理的期限,由被執行人再次陳述自己的理由,然后從案件的主體、權限、執法目的、程序、事實、法律適用等方面對非訴行政執行案件進行審查。申辯制度的設立,改變了以前那種單方面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變為現在對雙方的審查,從而避免了單方審查中偏聽偏信的缺陷,增強了司法審查的透明度。
二、把好規范關。為了不斷規范非訴行政執行工作,根據具體工作實際,制定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工作制度:一是確定一名專職審判人員作好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執行工作。所受理的案件在申請人提出申請之后,先由立案庭送交行政庭專門辦理先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再由立案庭與行政庭法官組成合議庭評議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退還申請人,并指出不符合立案條件的理由,從源頭上把好立案關;二是規范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文書格式,從案卷封面到立案決定、分案批示表、準予執行裁定書、執行收據以及結案報告等,全部采用統一制式文書,使該類案件逐步規范統一,增強實用性和操作性;三是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結案后,及時立卷歸檔。
三、把好協調關。針對近年來拆遷安置、技術監督、衛生、環境保護和工商管理等執行案件不斷增多的現狀,適時調整工作思路,深入探索工作新舉措,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進行多元化協調,徹底化解矛盾。采取庭內執法和庭外協調相結合的方式,在執行實施前耐心講解法律政策、關心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細心尋求執行的突破點,同時邀請相關部門以及當地基層組織、工會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進行交流和溝通,爭取多方配合,積極化解官民糾紛,促使案件得以協調解決,從而有利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