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注重保護青少年權益
作者:單士瀚 發布時間:2007-08-21 瀏覽次數:748
本網宿遷訊:泗陽法院作為受到團省委、省高院聯合表彰的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妥善審理涉及到青少年的案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針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刑庭向未成年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時,必須做好相應的法律宣講工作。在庭前承辦法官要進行廣泛調查,掌握基本情況。庭審中法官始終堅持寓教于審,在案件宣判后還要再次對被告人進行法律和思想教育。
該院專門為涉及青少年權益的民事案件設立了“綠色通道”。對未成年人追索撫育費等案件,立案庭必須及時立案,并在這類案件立案后即時聯系被告進行調解。對于涉及到未成年人權益的離婚、撫育權糾紛等案件,法官在開庭審理前必須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綜合情況,以有利于未成人為原則進行反復調解,減少訴訟給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影響。近三年來,該院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撫育糾紛的爭議80%以上都通過調解方式解決。
在執行工作中,如果案件的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想方設法快執快結。如果未成年人父母為被執行人的,在執行中一般設法避免未成年人當場。因案情特殊必須未成年人在場的,執行人員要使用溫和的語言,耐心地做思想工作,防止對未成年人造成驚嚇。在采取執行措施時,該院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學習、醫療、生活、居住等多方面情況,決不片面強調執行的法律效果而影響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