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強化服務措施積極打造親民法院
作者:胡長庚 發布時間:2007-08-08 瀏覽次數:913
本網徐州訊: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是法院工作基本宗旨。幾年來,新沂法院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大局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
一是快立案。力爭在最短時間內立案,對來訪的當事人,告知立案的條件和程序,使當事人不跑冤枉路,做到隨到隨立,不誤農時。對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案件,在立案時即時進行調解。二是快審判。對所受理的案件,及時安排專人送達,及時排期開庭,推行“半審限”制度,按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力爭在三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爭取在一個半月內審結。對于同類型案件,則采取集中開庭的方法,盡快制作法律文書,并送達當事人。三是快執行。該院立足在訴訟期間落實執行內容,只要符合訴訟保全、先予執行條件的,則依當事人申請依法采取相應措施,訴訟中確實不能優先執行的,力爭到案結事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案件的執行。
為減輕群眾訴累,保證他們不誤農時、安心生產。該院推出了便民投訴點、便民投訴卡、巡回審理、預約開庭等措施,受理群眾訴訟,及時、有效、合理地處理好新農村建設中的婚姻家庭,繼承、贍養和鄰里糾紛,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尤其對一些涉及贍養、撫養、殘疾人的案件,法官則親自上門立案,就地開庭、調解。為了方便群眾訴訟,讓群眾少跑路,干警常年步行到村、組審理案件,他們扎實的工作作風贏得了轄區老百姓和黨委、政府的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