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日,一群眾打電話至港閘區法院政治處,確認蘇F-A56號警車是否是該院車輛,在得到肯定答復后,該群眾介紹了該院蘇FA56號警車駕駛員危急時刻勇救傷員的事情經過。

630下午200左右,港閘區法院蘇FA56號警車駕駛員李紅軍在送該院參加活動后的老干部白云通、袁德時等回家時,途經通劉路和火車站站前路紅綠燈路口處,發現路口東邊發生了一起車禍,一名騎電瓶車的男子被一輛農用車撞趴在地上,渾身是血。此時圍觀群眾看到法院警車也招手示意,李紅軍立即調轉車頭急駛過去,顧不得傷者渾身鮮血,讓肇事駕駛員和被撞男子的鄰居等人將傷者抬上車,一路鳴警笛急送第一人民醫院。

送至急救室后,李紅軍又讓傷者鄰居將肇事者的駕駛證、住址登記下來,并通知傷者親屬。之后,他悄然離開,自己掏錢洗涮完車上的鮮血,繼續回院工作。此后一個月,李紅軍沒有向任何人說起此事,直到政治處接到群眾來電,找他核實情況才如實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