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昨天,銅山縣召開構建大執行網絡會議,部署執行聯絡員工作,遍布全縣鎮鎮村村的近千名“編外執行員”將持證上崗,成為法院執行工作的“耳目喉舌”,這是該縣繼大普法、大調解、大防控三大體系之后,建立的又一多元化解決社會糾紛的機制,也是該縣將執行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崗位目標考核范圍、在全市率先設立執行救助基金之后,促進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所辦的又一實事。

銅山縣環抱徐州市城區,法院每年受理執行案件3000多件,由于人少案多,轄區面積大,“被執行人難找、法律文書難送、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應執行財產難動”的執行五難現象比較突出,雖然法院定期開展清理執行積案集中行動,但仍有一些案件因被執行人長期躲避或轉移財產等無法執結,有的案件積存多年,涉案申請人很不滿意,也影響司法權威和黨和政府形象。為破解這一頑癥,銅山法院黨組經過認真調研分析,在改進內部管理考評機制和人民法庭恢復執行案件職能的基礎上,提出了執行工作作為社會問題可以通過調動、吸納社會力量參與法院執行加以解決的設想,把目光投向了縣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管理使用的從事治安巡邏防范的700多名專職駐村保安人員,以及200多名鎮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人員、治安民調組織人員,他們人員多、地域熟、信息靈,有的具有多年的群眾工作經驗,依托他們建立覆蓋全縣的協助執行網絡,將有效緩解法院執行工作的壓力,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和效果。

法院的思路得到了銅山縣委的重視和肯定,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法院、綜治辦和公安機關商討運行細節,723,《銅山縣執行聯絡員工作細則》以縣綜治委文件的形式下發全縣執行。根據該文件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執行聯絡員由法院制作證書,在本職工作之外承擔四項協助執行職責。一是提供執行信息。及時準確地向法院執行機構提供被執行人及其有關涉案人員的財產狀況、去向和其他線索;二是配合協助執行。在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拘傳、搜查和查封、扣押財產等措施時,維護執行現場秩序,協助對當事人的教育與疏導;三是促成執行和解。運用法律法規與鄉風民俗有效化解矛盾,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或促使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四是承擔執行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協助法院做好因執行引發矛盾的疏導化解工作。

“執行聯絡員是法院執行工作的千里眼、順風耳,通過他們協助法院辦理部分執行事務,不僅優化了執行環境,而且能夠降低執行成本,提高執行效率。”銅山法院院長蔡可勇表示,執行聯絡員通過參與、協助人民法院執行,能更深層次的了解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發現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執行人員糾正不正當執行行為,人民法院也可以經常的和直接的傾聽來自基層的建議和呼聲,有利于改進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風。通過執行聯絡員以案說法,以案釋法,以案宣法,使得執行結果易于為當事人和社會所接受,達到案結事了、促進和諧的社會效果。